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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執行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現代物流業
1.供應鏈解決方案設計、訂單管理與執行、虛擬生產、信息管理、資金管理、咨詢服務等供應鏈管理創新服務
2.物流外包服務
3.現代物流技術與物流公共服務系統的開發及運營
4.第三方物流的結算和管理
二、信息服務業
1.增值電信業務應用系統開發
2.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技術研發與服務
3.信息安全技術研發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可信計算、電子認證服務等)
4.新一代移動通信網,基于IPv6等技術的下一代互聯網技術研發
5.衛星通信與導航技術研發
6.通用軟件、行業應用軟件、嵌入式軟件的研發與服務
7.云計算、邊緣計算、物聯網、區塊鏈、高性能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研發與服務
8.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與服務
9.工業互聯網、車聯網、智能穿戴等信息技術研發與服務
三、科技服務業
1.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低碳環保等各行業專業科技服務
2.基因測序、干細胞、功能蛋白、生命健康等新興科學技術研發與服務
3.新能源電池、三維立體顯示和打印技術研發與服務
4.信息技術外包、業務流程外包、知識流程外包等技術先進型服務
四、文化創意產業
1.視覺傳達設計,建筑、景觀及室內設計,工業設計,時裝設計,高端工藝美術設計等創意設計及服務
2.文化信息資源開發及創作服務
3.網絡視聽節目技術研發與服務
4.動漫及網絡游戲研發與創作
5.新媒體技術的研發與服務
五、商務服務業
1.管理咨詢、城市規劃、工程管理、節能環保等專業服務
2.法律服務
3.會計、稅務、資產評估服務
4.資信調查與評級、征信等信用服務
5.國際會議、品牌展會、專業展覽及相關服務
6.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服務及其他專業服務
7.知識產權代理、轉讓、登記、鑒定、檢索、分析、評估、運營、認證、咨詢等服務
8.國際郵輪運營管理服務
新辦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哪些變化?
前海百科了解到,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最新聯合印發《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前海企業所得稅15%的優惠政策延續,享受范圍和門檻條件均有大變化。
舊政策要求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要達到70%以上,新政策將比例下調到60%。
優惠目錄范圍擴大到更多企業。
新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在前海注冊的港企也可申請。
2021年07月09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市財政局、前海管理局聯合舉辦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發布會暨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會上發布了《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操作指引》,明確享受優惠具體方式、留存資料清單、爭議解決程序等,為企業享受政策提供優質便捷的辦稅服務。
據悉,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現代物流業、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四大類共21項,新版《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現代物流業、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商務服務業五大類共30項。在新增的商務服務業類型中,含有法律、會計、稅務、人力資源、知識產權、管理咨詢、會議展會、郵輪等8個小項。
此外,在新版優惠目錄中,信息服務業領域還新增了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與服務,工業互聯網、車聯網、智能穿戴等信息技術研發與服務,區塊鏈等熱門子行業。也就是說,上述行業達到要求的也可申請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014年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以來,大量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文化創意產業企業在前海集聚壯大。截至2021年5月底,前海企業注冊四大產業累計近4.2萬戶,占注冊企業總量三分之一,比2014年增長近8倍,年均增長112%,累計減免企業所得稅達93.38億元。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延續政策實施后,受惠企業預計將新增近1.2萬戶,2021年減免稅款將增加近5億元。
什么是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復》(國函〔2012〕5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4〕26號),符合條件的前海企業可按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什么企業可享受前海企業所得稅15%稅收優惠?
企業注冊在老前海合作區(國務院2010年8月批復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的范圍,以下簡稱“合作區”);
主營業務符合《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中規定的一項或多項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
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
前海優惠可以與其他優惠疊加享受;例如高新技術企業“兩免三減半”(高新技術企業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等,享受優惠稅率的同時可享受定期減免的稅收優惠。
稅率優惠可以取最優稅率;例如國家重點軟件企業可享受10%的優惠稅率,前海優惠可按15%,那么可以選擇最優惠的稅率10%作為企業所得稅稅率。
定期減半只能按照25%進行減半。若同時享受期限減免和15%的稅率優惠,則在減半期間只能按照25%進行減半,即12.5%的稅率。
前海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怎么認定?
企業在前海稅務局按15%企業所得稅申報,前海稅務局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后,對于主管稅務機關難以界定主營業務是否屬于《優惠目錄》的企業,前海管理局將組織優惠產業認定。
如何申請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
前海15%企業所得稅優惠無需單獨申請,企業只要符合《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 60%以上即可享受15%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在前海稅務機關報稅時可自行申報。詳情可參照《深圳市地方稅務局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發布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進行申報。
政策原文: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21】30號
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有關批復精神,現就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企業需符合的條件,是指以《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見附件)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以上。收入總額按照《中國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范圍,按照國務院2010年8月批復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執行。
三、對總機構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企業,僅就其合作區內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對總機構設在合作區以外的企業,僅就其設在合作區,內符合本通知第--條規定條件的分支機構所得適用15%稅率。具體征管辦法按照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四、稅務機關對企業主營業務是否屬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難以界定的,可提請深圳市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下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
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財政部稅務總局
2021年5月27日